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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(Binance)在上月 21 日与美国司法部、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、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(OFAC)和金融犯罪执法网路部门(FinCEN)达成和解协议,认罪并同意支付 43 亿美元的罚款。

但要注意的是与币安和解的监管机构中,并未包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。该机构在上周五向法院提交补充简报表示,计划继续推进对币安的诉讼,并表示币安和美国当局达成的和解协议,支持了 SEC 继续针对该交易所的诉讼。

币安指 SEC 未提供新有效证据

对此,币安在 12 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文件回应,币安此前与美国司法部等机构达成的和解协议,与 SEC 对币安的指控没有实质关联,SEC 的补充简报并未就本案提出新的有效证据

币安表示,根据认罪协议,未确实执行有效反洗钱计划的指控,属于《银行保密法》下的司法管辖权,认罪协议中,并未提及有关在《联邦证券法》下的登记义务,也未提及币安涉嫌证券交易、或上架的资产可能是证券等指控。

因此,币安要求法院忽略 SEC 的通知,强调这不动摇币安寻求驳回 SEC 诉讼的任何论点。

九月时,币安执行长赵长鹏和 Binance Holdings 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动议主张,SEC 提起的诉讼已经越权,SEC 在指控前,并未提供加密货币产业明确指引,还对加密货币产业加诸追溯力、扭曲了证券法的条文。

盼驳回 SEC 诉讼

今年六月, SEC 起诉币安母公司 Binance Holdings 、赵长鹏、币安美国(Binance US)等,向被告提出 13 项指控,指称被告经营未注册交易所、非法向美国投资者提供和出售证券、不当处理客户资金…等。

币安在 9 月向美国地方法院提交动议,寻求撤销该诉讼,主张 SEC 提起的诉讼已超越其职权范围,指 SEC 在指控前,并未提供加密货币产业明确指引、还对加密货币产业加诸追溯力,在试图宣称对加密货币产业拥有监管权的过程中,更扭曲证券法的条文。

SEC 已在上月 7 日对币安提出的驳回诉讼动议展开反击,称没有任何法院采纳币安「对法律的曲解」,SEC 指责币安「从未遵守」联邦证券法,并要求法院驳回币安的动议,以维护证券法律体系,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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